商务部办公厅发出《关于进一步做好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》,要求各地商务部门推进报废汽车专项整治行动。《通知》要求重点对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出售报废汽车及其“五大总成”、拼装车,倒卖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等违法行为加大打击力度,始终保持高压态势。
《通知》要求,对有倒卖报废汽车、拼装车违法行为的,一律提请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;对不具备有关要求、不按规定作业的,责令整改,暂停发放《报废汽车回收证明》;对允许其他企业或个人以本企业名义从事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活动的,要予以清理整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