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来,报废汽车重新上路致人死命的案件时有发生,引发人们对行车安全的进一步担忧。
从5月1日起,我国新的《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》开始实施,有关部门强调报废机动车必须强制拆解。
数百万废车“改头换面”继续行驶
中国物资再生协会的统计数据显示,自2006年以来,每年大约有80万辆报废汽车没有进入正规渠道拆解,累计大约有500万辆报废汽车不知去向。
“这些不知去向的报废汽车有一半进入地下渠道,拆解后卖掉了,还有一半‘改头换面’以黑车形式在道路上继续行驶。”中国物资再生协会会长刘坚民如是说。
2010年6月,无锡一辆报废汽车上路肇祸,致人重伤,经查发现此车已经4次转卖;2011年11月,一车主购买报废货车改装成超重罐车,在四川某地由于刹车失控造成5死25伤的恶性事故……
地下渠道成全报废车辆
新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实施以来,记者在采访时发现,我国实施汽车报废的正规企业“吃不饱”,而不法分子从事老旧汽车“假过户、假转籍”的生意红火,导致大量报废车辆重新流入市场。
据调查,一辆本该报废的车辆没有进行拆解而是流入“黑市”的话,主要通过以下三种渠道:
一曰“假转籍”。在报废前一年左右,车主到车管所办理转籍手续,但却将车辆卖到第三地继续行驶或卖给私拆滥解的黑作坊。
二曰“假过户”。中间人通过假身份证帮车主办理“过户”手续,再将车卖到异地。
三曰“假报废”。各地车管所管理上宽严不一,不法分子选择一些“有门路”“有关系”的车管部门进行异地“假报废”。
汽车报废亟待加强监管
记者调查发现,报废汽车流失大约有两个环节:在上游,车管部门被动进行“强制注销”,无法从源头上管住报废汽车流向黑市;在中游和下游,监管部门缺乏有效执法手段,除了不定期联合检查外,并未形成打击黑车市场的长效机制。
业内人士建议,首先要加强转入、转出两地车管所的联动,封堵“假转籍”“假过户”交易空间。在车主办理转籍手续时,两地的车辆管理部门必须联合行动,先拿到转入地证明后,转出地才能办理转籍,杜绝车主“假转籍”。
其次,要保证报废汽车信息的真实录入。商务部门要尽快出台规定,明确要求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对回收车辆进行信息录入时,必须包括所有接收的报废车辆。
其三,对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实行严格的职业资格认证制度。龙少海说,我国正规的报废汽车回收企业500多家,每家企业下设很多网点,实际上的回收单位已超过2000家,“僧多粥少”及“恶性竞争”的状况亟待改善。